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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严查环保领域失职失责问题 问责党员干部342人

“清远市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及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不力,23人被查处,5名厅级干部被问责;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及有关职能部门对漫水河治污工作落实不到位,17人被查处,2名区委领导被问责。”近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两起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典型案例。

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省以来,省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严肃追究损害生态环境的有关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今年6月5日至7月1日,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涉及失职失责党员干部342人。

据了解,广东省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查处追责工作的通知》,派出一名分管领导担任省协调联络组成员,一名厅级干部和一名处级干部担任交办案件落实组副组长和成员,全程参与本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

除此之外,该省纪委监委成立查处追责督导组,赴有关地市加强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移交问题查处追责工作的督促指导。相关地级以上市纪委监委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也成立核查组,开展问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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