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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应急响应 高良镇纪委随机督查 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月12日县三防办发布了“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通知决定于6月12日20时30分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要求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迅速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确保安全。当晚镇委镇政府部署要求各村居委会干部要迅速组织开展防御山洪、崩塌、滑坡等灾害隐患排查,做好预案,确保危险区域群众安全转移。

6月12日晚上10时40分,镇纪委按照镇委镇政府部署要求,主动作为,随机到官村、新江、大寨、大江村委会督导落实情况,并到官村、冷水地质灾害点协助当地村委会及时转移安置群众。经现场督查,6月12日晚上到我镇县直扶贫驻村干部均能按照驻村工作要求做好驻村工作,正常在岗,村委干部均能够按照镇委镇政府部署要求及时转移需转移安置的群众,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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