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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调查“把关员” ——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马明忠

马明忠(右二)和同事们交流审理工作体会。(资料图片)

6月11日上午,经过一个星期的加班加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科员马明忠审结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起违反工作纪律案件。下午,新一轮审理工作任务又接踵而至。

下班时分,看到桌上新堆起的案卷,马明忠又一头扎进厚厚的材料中。

40岁出头的马明忠看上去老成持重,就连闲谈都有板有眼,思路明确,条理清晰,时刻都能感受到他身上被职业打磨的痕迹。因为负责案件移送前的最后一道关口,大家亲切地称他为审查调查的“把关员”。

在采访中,当问及老一辈为什么会给他起“明忠”这个名字时,马明忠说:“父亲是个老干部,很重视传统文化,给我取名‘明忠’,就是想让我明白忠诚大义,教导我要忠诚做人、内心求善,为国尽责!”

“律己才能律人”

——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

马明忠对自己几近严苛的要求,体现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点点滴滴上。

一天,马明忠看到有人在微信群里谈论正在接受调查的一名领导干部的问题。由于此案尚在审理期间,他立刻警觉起来,提醒那人不要转发此类帖子,不信谣、不传谣。有人说马明忠:“你太把自己当回事了。”马明忠说:“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我是纪检监察干部,就要有纪检监察干部的样子。”

马明忠不仅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也是严之又严。审理工作关系着对审查调查对象的处理结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审理期间,常常有人想方设法了解案情、托人说情。马明忠常常接到一些陌生电话,以各种理由要求与他见面,请他吃饭。有时候实在不堪其扰,他干脆把手机设置为限制陌生号码打入。

一次,马明忠正在审理一起严重违纪案件,有人托熟人找到他打听情况。马明忠坚持原则,断然拒绝。为此,马明忠得罪了请托人。他说:“遵守办案纪律,就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人理解我,我很欣慰;有人不理解我,我问心无愧!”

几年来,马明忠参与审理的案件,在审理环节无一发生“跑风漏气”等违反纪律的问题。

作为审理人员,首先要自身过硬。2015年的一天,马明忠接到某市报送的一起党员干部收受礼金违纪案件,需要自治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复核报批,涉案人员正是他以前在市里工作时的老领导。根据纪律中关于回避的规定,马明忠主动向领导讲明情况,申请了回避。

马明忠审理案件时,对证据审查极为严格。在审理一起违纪案件时,他对一笔违纪事实审核后,觉得尚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不能依据当事人口头承诺来认定事实,便提出了3条补充审查意见。纪检监察室的办案同志起初不理解,觉得有当事人的“承诺”就可以认定违纪事实。马明忠说:“如果我们不能形成证据链条,不但是对当事人不负责任,也是对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不负责任。”经过多次沟通,纪检监察室负责调查取证的同志补充了证据,完善了证据链条,最终使违纪事实得到了清楚确凿认定。

作为案件审理主办人,马明忠在学中干,干中学,逐渐成长为自治区纪委监委闻名的审理能手。他先后起草审理报告、征求意见函、处分决定、处分通知等各类审理文书230余份,提出补证意见450余条,实现了零差错、零申诉。

“学精才能干好”

——爱学习、爱思考、爱钻研,凡事总能理出个道道来

2012年9月,有10年乡镇工作经历的马明忠在全自治区公开遴选中以优异成绩进入自治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工作。进入自治区纪委机关不久,马明忠就参与审理某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这次审理经历让他感到了自己业务不精的短板。

原来,通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办案人员已经掌握了被审查人王某涉嫌受贿700万元人民币的事实,但王某负隅顽抗,拒不交待违纪事实。而且王某事先“早有准备”,违纪所得非其本人持有而是指定他人代为保管,这给违纪事实认定带来难度。

面对这种情形,马明忠深感自己知识和能力不足带来的压力。他化压力为动力,查阅了大量纪律和法律专业书籍,最终找到了破解问题的“金钥匙”。

在讨论案件的室务会议上,马明忠提出:“王某指使保管人动用100万元归其个人使用,根据这一情节建议以‘实际控制’来认定被审查人收受巨额贿赂的事实。”该建议最终被采纳,被审查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此后,该案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在审判中,也认定了被审查人收受巨额贿赂的事实。

得知法院最终判决的消息,马明忠紧张的心情终于放松下来,这件事也让他明白了审理工作的专业性,只有学精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才能把工作干好。为此,他工作之余加班加点“恶补功课”。和马明忠一起工作六年的同事施选文说:“马明忠这个人很有悟性,爱学习、爱思考、爱钻研,善于总结提高。凡事经过他一干,总能理出个道道来!”

马明忠的专业,还体现在他严谨认真的态度上。2014年11月,中央媒体曝光了彭阳县建设豪华办公楼问题,一时舆论哗然。自治区纪委迅速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对涉及的3名党员干部立案调查并移送审理。为弄清该问题“造成了什么结果、责任由谁承担”两个重要问题,马明忠主动申请去彭阳县,通过对该豪华办公楼进行实地勘察、拍照,查看当年决策过程的相关记录,走访当事人等,掌握了第一手证据,最终对涉案领导干部作出了恰当处理。

经过办理这起案件,马明忠感到,之前证据学上讲的 “七何”(何事、何时、何地、何情、何故、何物、何人),还不能完全涵盖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证据要素,只有增加“何结果、何责任”,才能让证据收集更加全面、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有效力。他总结的这一经验,在审理工作中得到了推广。

记者采访马明忠时,发现他的办公桌上放着监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书籍。他说:“监察体制改革后,不只要求要熟悉党纪党规,还要熟悉法律法规,这可是我最大的短板,尽快补上才能适应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工作要求。”

“责任扛在肩头”

——工作要敢干,也要善干,不仅要能吃苦,还要敢于担当

马明忠常说:“工作要敢干,也要善干,不仅要能吃苦,还要敢于担当!”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2013年12月,自治区纪委案件审理室接到某县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的审理任务。这起案件是自治区纪委当年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委领导要求限期审结。当时审理室骨干或调出审理岗位,或参加培训班,只剩室主任和马明忠两人。做为一名审理战线的新兵,马明忠并没有退缩,而是迎难而上,主动挑起了工作重担。

为了不耽误工作进度,他们住进办案点,从早晨一直忙到凌晨两三点,审核证据、核对事实,向纪检监察室反馈补证建议,起草审理报告。在短短的10天时间内,他们对纪检监察室历时半年调查形成的98册、厚度达1.5米的案卷进行了细致审核,先后4次提出补充调查意见60余条,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高质量完成了审理任务,为案件的顺利办结奠定了重要基础。

马明忠每次参与案件审理工作,与被审查对象谈话时,都认真听取其陈述和辩解,认真研究证据,提出审理建议。在遇到疑难问题时,他还善于巧借“外力”。

2016年8月,马明忠主审一件严重违纪案件。该案中,一名港商给某单位捐赠工作经费50万元,后被被审查人个人侵吞使用。在违纪问题的认定上,参与审理的人员意见不一。在这种情况下,马明忠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并向检察院公诉部门、法院审判部门的同志请教学习,最终认定了被审查对象的违纪违法行为,使其受到了党纪国法的应有惩处。

能吃苦、敢担当是审理干部必备的品质,马明忠就是这样一个人。今年年初,马明忠被抽调参加中央纪委专案组,主要负责案件外查组所取证据的预审工作。他审阅大量的证据资料和笔录,根据案情提出了许多补充调查提纲,为案件的快速推进贡献了力量。

今年4月的一天晚上,马明忠加班到很晚才回家。在下班的路上,他望着月朗星稀的天空,写下了这样一首小诗:“茗香灯深阅百卷,推门披衣夜微寒。仗剑为党终身志,明月回首天际悬。”这首诗既是马明忠从事审理工作的真实写照,也是他为纪检监察事业无私奉献的真实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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