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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纪委通报四会、德庆、广宁、怀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纪委坚持不懈加强作风监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截止12月底,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14宗352人,党政纪处分348人。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四会市大沙镇隆马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经查,2015年1月至10月期间,大沙镇隆马村“两委”干部在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使用村集体资金,以通讯补助、油费补助和春节加班补助等名义违规向村“两委”干部、聘用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等12人发放补贴共100,500元。四会市纪委给予时任大沙镇隆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宁德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时任村委会干部区燕婷、骆志德、罗英豪、张小明、宁国强、欧建明党内警告处分。

二、德庆县永丰镇中心小学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经查,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永丰镇中心小学时任行政人员刘绮东(另案处理)、冯能亮等人通过集体讨论决定,以镇教育专干结算中心管理人员工作奖、各教学点负责人管理工作奖、节假日值班补助等名义多次以现金及转账的方式向中心小学行政人员及各教学点负责人、校本部部分教师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92935元。德庆县纪委分别给予时任永丰镇中心小学副校长冯能亮和学校干部教职工陈祖昊、关瑞成、陆国凯、龙治兴、陈宝昌、许幼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三、广宁县横山镇大信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经查, 2015年1月至12月,横山镇大信村委会违反规定超标准发放补贴43200元,违规多发2015年绩效工资9480元,两笔违规发放款共52680元,由时任大信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松森和时任村“两委”干部谭爱常、陈燕霞、冯肇明平均领取,每人违规领取13170元。此外,2013年至2016年,陈松森伙同谭爱常、陈燕霞、冯肇明等侵占集体生态林补偿款9243元,每人分得2310.75元。横山镇党委给予陈松森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分别给予陈燕霞、谭爱常、冯肇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四、怀集县马宁镇群龙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经查,2014年1月,马宁镇群龙村委会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梁平和村委会干部李活生、袁罗友、阮雪月和叶绿树等人在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情况下,以当年工作完成得较好和日常工作辛苦为理由,使用村委会集体资金以“2013年岗位补贴”的名义,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工资补贴共计6000元,并在村账中报账列支,每人分别领取1200元。马宁镇党委分别给予梁平、李活生、袁罗友、阮雪月、叶绿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又到年终岁末,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购买节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节日病”易发,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延伸压实到基层,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结合起来,持续释放“纠正‘四风’问题没有间歇期,改进作风没有休止符”的强烈信号,强化监督管理力度,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守住纪律底线,坚决抵制“四风”,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当前我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大多是农村基层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说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还存在不少漏洞,相关职能部门和县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扎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笼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胆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遏制和纠正节日不正之风,对问题屡纠不止的党组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严肃问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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