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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腐败分子为减少风险,往往会绞尽脑汁谋划一个“密不透风”的“贪腐方案”。对此,权力制约与监督应有“无懈可击”的更优方案,反腐败应有“滴水不漏”的更高追求。

“怎样将这事办得密不透风,既能拿到补偿款,又不至于发生事端?”海南省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征地办公室原副主任石某,为了从一个国家水利工程征地项目套取补偿款,谋划了一个自认周全的方案,由个体商人罗某负责租赁土地、种植作物,同事黄某负责现场把关,他本人则负责丈量征地面积和清点青苗数量。精心运作下,250余万元补偿款被不法侵吞。直到6年后的2015年,此事才因检察院调查旧村征地补偿事宜而败露,三人最终锒铛入狱。正应了那句话,“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从经济学视角看,腐败行为之所以发生,是基于“预期成本—预期收益—风险”的权衡分析,预期成本越小,预期收益越大,被查处的风险越小,腐败分子就越容易作案。腐败分子本身也倾向于将腐败行为隐蔽化,借此降低腐败成本和风险。盘点一个个腐败案件,腐败分子往往都会像石某那样,只要谋划了一个自认为周全的方案,就会毫不犹豫地进行腐败。他们审视各个环节、安插各种亲信、设定各种计策,确保贪腐不会超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之外。然而纸永远包不住火,腐败犯罪一经发生就不可能不留痕迹、不露马脚。

由此而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必须抓好惩治这一手,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进一步缩小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提高腐败的预期成本。只有提高对腐败分子腐败行为的发现率和查处率,打破腐败分子“难以被发现、难以被查处”的侥幸心理,才能强化“不敢腐”的威慑作用,巩固好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如十九大报告所强调的,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

另一方面,也需要构筑好“不能腐”的制度堤坝,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始终做到“滴水不漏”,不给权力腐败以入侵机会和可能。消除腐败,既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制度上消除贪赃枉法的可操作空间,从思想上消除徇私谋利的想象空间。我们要按照十九大报告所要求的,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通过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用监督合力深化标本兼治,才能增进各级官员不想腐的自觉,赢得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永远没有完成时。在这场同腐败分子的心理较量中,坚持惩除腐败决心不动摇,铁腕治腐力度不松懈,标本兼治效度不放松,就一定能不断强化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从而助推中国共产党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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