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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续释放集中整饬“四风”的强烈信号,近日,市纪委对群众反映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现通报如下。

四会市黄田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3月至2016年4月,四会市黄田镇黄田村委会以节日补贴、值班补贴、话费补贴等名义8名村干部违规发放补贴共41740元。2016年11月四会市纪委给予原村党支部书记张林佬、原村委会主任马飞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党支部书记陈水森、村委会副主任祝火全和村委会委员祝永财、吴群金、吴建勋、谭敏静等6人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全部予以退缴。
德庆县高良镇中心小学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高良镇中心小学以值班补助新年利是考核奖金等名义多次向教职员工违规发放补贴220260元。2016年12月德庆县纪委分别给予时任校长温伟洪、现任校长陈荣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伍启梅、陈汉光、谈炯朗姚焕广等四名相关人员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全部予以退缴。

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莫世强违规使用公务车问题

2016年10月13日,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管理股副股长莫世强驾驶单位公务车接其小孩放学,并在国庆假期间多次将该公务车停放在小区门前,没有按规定停放到指定地点。2016年12月广宁县纪委给予莫世强党内警告处分。

封开县南丰镇莲塘村委会违规赠送土特产和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至2014年,莲塘村村委会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购买土特产送给扶贫帮扶单位及计生工作帮扶单位,共花费16416元。2015年2月,莲塘村委会借向扶贫单位申请支付贫困户春节慰问资金之机,在扶贫经费中列支5000元慰问金平均分发给村干部。2016年11月南丰镇纪委给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万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委会副主任邓德峰、莫有文和村委委员李亚幼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全部予以退缴。(赵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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